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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严查!刚刚,山东多地对未挂牌电动车开罚单
为加强路面管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水平,按照省厅交管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济南交警决定自9月1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
今天上午10:00
济南交警在经一纬二路口(天桥南头)
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
淄博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4条、第70条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民警现场对其开具罚单,驾驶人国先生被处以罚款20元。
青岛
9月1日上午,青岛交警在李沧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上午10点,一辆红色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引起了李沧交警的注意,驾驶该电动车的男青年正准备沿京口路往夏庄路方向驶去,执勤交警立即将该车拦下,发现该电动车为旧国标车辆。“自己平时从来不骑电动车,今天第一次借朋友车出门办点事,没想到会被拦下。”一脸茫然的杨某某向交警坦言,“自己没有电动车,因此根本不知道驾驶电动车还要挂牌。”随后,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口头教育并解释电动车挂牌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对该男子做出20元的罚款,这也是青岛市开出的首张电动车未悬挂号牌罚单。
泰安
6时25分,泰安交警岱岳区大队开出了首张罚单, 驾驶人被处以罚款20元。
德州
7时45分许,在德州中心城区的湖滨路与东方红路交叉口,市民耿女士未悬挂电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的,处以20元罚款。这成为德州交警开具了城区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的“第一单”。
对因证件不全等无法现场挂牌的以及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推行违法采集+3选一+签订承诺书的“1+3+1”的教育惩戒模式。
你的电动车已经挂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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